近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我市出臺《威海市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推動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促進綠色交通和冷鏈物流發展。
《實施細則》明確了補貼對象和條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凡在威海市取得《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的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標準且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可享受每輛3.5萬元的標準定額補貼。
根據要求,申請人需在補貼時限內向威海市交通運輸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威海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威海市公安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威海市財政局將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給申請人。
《實施細則》還建立了績效管理與監督機制,要求威海市交通運輸局和威海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做好績效管理和監督工作,跟蹤補貼資金安排情況和政策實施效果,提高資金績效。同時,各相關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處置發現的問題,確保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Hi威海客戶端記者 孫大偉 徐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