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陽光問政上線單位是威海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就新頒布實施的《威海市城鄉供水安全條例》進行了解讀。
地方性法規《威海市城鄉供水安全條例》已于2024年1月1號起開始施行。《條例》的制定彌補了威海市城鄉供水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對于加強城鄉供水管理,保證城鄉居民用水安全,促進威海市城鄉供水事業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威海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玉剛介紹,《條例》共四十五條,分為總則、規劃建設、供水設施安全、水質安全、供水安全保障和法律責任等七章。在供水設施安全方面,規定在城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城鄉供水單位查明地下供水設施情況。
《條例》對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界限和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城鄉供水設施以結算水表為界,結算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設施,由城鄉供水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結算水表以內的供水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管理。
劉玉剛表示,在水質安全方面,明確了城鄉供水單位的水質檢測要求以及水質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應急處置措施;規定了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的清洗消毒和水質監測義務。